各市(地)工信局:根据《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黑工信科规〔2022〕6号)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首台(套)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首台(套)产品界定首台(套)产品是指经过创新,具有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首次自主研发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新材料和软件系统等,二、申报范围2023年企业制造完成的首台(套)产品,(一)申报的基本条件1.研制单位为独立企业法人,掌握产品研制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2.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创新发展趋势,4.较原首台(套)产品或重点新产品无重大改进的产品,研制企业对照《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市(地)工信局于4月8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品择优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属地化申报,并采取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掌握申报企业研发能力及产品研制生产情况,重点关注申报产品是否于2023年期间制造完成、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首台(套)产品的实际运行情况、研制企业是否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是否存在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等,82807238信息采集平台技术支撑19104513006附件:1.黑龙江省首台(套)产品申报材料(编制提纲)2.2024年省首台(套)产品推荐情况汇总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