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一、遴选类别(一)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主要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工业文化赋能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二)示范城市主要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地级市、县级市开展遴选,二、申报条件(一)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条件1.共性条件(1)申报主体应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登记,(2)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鼓励的发展方向,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应围绕增强企业服务型制造特征开展,(二)示范城市申报条件1.申报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2.申报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特色类,应拥有一批省级以上遴选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项目,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各市地工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示范遴选对推动我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意义,组织申报主体填写《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附件1),附件:1.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2.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汇总表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