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县财政安排2024年预算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23亿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400万元,重点在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县财政安排2024年科技创新资金1.5亿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或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5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企业奖励和学生补助,对县“330”企业落实财政奖补、融资担保支持、要素保障等政策,重点在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培育领军企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大文旅发展资金2400万元、服务业领军企业补助资金100万元,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工程,落实航运优化运力结构、鼓励企业落户、加快转型提升等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建筑企业与投资商共同承建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支持试点企业产教融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