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教〔2022〕23号各有关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4﹞25号)精神,现将2022年免除择校费369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专项用于弥补免除择校费收入补助,该款列2022年“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请你们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附件:2022年免除择校费补助资金安排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教育局2022年4月12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4月12日印发附件:2022年免除择校费补助资金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学校名称免除择校费备注号1泰顺中学3082泰顺县城关中学61合计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