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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04-12
现印发《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试行)》,联系电话:23393915)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试行)为推进创建一批东莞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新开展“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22年推动12个试点行业企业创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通过每两年评选出一批“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四、创建评选标准根据企业产生污染物的主要类别将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分别划分为“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大气专项)”、“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水专项)”、“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固废专项)”以及“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综合项)”,配合部门:宣教中心、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市环保产业协会及各生态环境分局)(三)水专项评选标准参与此项评选的企业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合部门:宣教中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市环保产业协会及各生态环境分局)(四)固废专项评选标准参与此项评选的企业为机动车维修企业(一类)、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铝灰渣年产生量超过1吨的企业,配合部门:宣教中心、总工室、市环保产业协会及各生态环境分局)五、创建评选流程(一)动员宣传(2022年4月),通过评审小组审核并公示后当选为“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通过评定的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待定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对获得“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施行以下激励政策:(一)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纳入2022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对创建“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宣传引导,附件:1、环保信用承诺模板2、大气专项评选标准3、水专项评选标准4、固体废物专项评选标准5、综合项评选标准6、创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培训进度统计表7、创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工作推进表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pdf附件1:环保信用承诺.docx附件2:大气专项评选标准.docx附件3:水专项评选标准.docx附件4:固体废物专项评选标准.docx附件5:综合项评选标准.docx附件6:创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培训进度统计表.xlsx附件7:创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工作推进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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