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教〔2022〕22号浙江泰龙制茶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35号)精神,为确保省26县绿色技术研发应用专项“泰顺现代茶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决定将2022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38万下达给你单位,该款列2022年“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出”预算科目支出,请严格按照《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相关规定和签订的《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加强资金管理,履行好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职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2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