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22号),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招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少于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现将202401期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举报和咨询电话:88225386、88225382,鄞州区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202401期).xlsx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