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二、享受条件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三、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四、申请材料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五、基本流程(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2)现场申报,向企业注册地镇人社所提出申请,六、办理地点用人单位所在镇人社所七、办理时限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财政拨付时间),八、咨询电话傅家镇:0533-2908727南定镇:0533-6091266沣水镇:0533-208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