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乳山市农业农村局对相关主体贷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人员对贷款建设项目现场勘察,经勘察,威海胶东伯瑞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自力更生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威海威茗茶业有限公司、乳山市南黄富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主体的投资符合“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仓储保鲜等领域”的贷款用途,共计贷款金额1700万元,拟贴息金额11.43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乳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631-6663158乳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9日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主体情况序号经营主体名称所在镇村法人贷款用途贷款数额(万元)贷款日期贴息申请(万元)1威海胶东伯瑞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夏村镇黄村阎勇建设蓝莓温室大棚、育苗大棚及附属配套设施5002023.3.203.92乳山市自力更生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乳山市南黄镇南黄村鲁龙建设草莓大棚、育苗大棚、加工车间及游客接待室2002023.4.81.4523威海威茗茶业有限公司乳山市南黄镇北斜山村贺丽梅改造加工车间、购置智能茶叶生产线、建设大棚4002023.6.272.074乳山市南黄富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乳山市南黄镇靠山村王超群建设温室大棚、农产品加工车间6002023.3.232023.6.84.01合计170011.432备注:贴息金额=贷款金额*1%*实际用款天数/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