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静安区“无废细胞”申报评比方案》印发给你们,静安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静安区“无废细胞”申报评比方案为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明确静安区“无废细胞”建设申报、认定、管理等工作,三、申报和评比范围1.“无废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动员申报和初评推荐,4.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年底在静安区全域开展“无废细胞”申报评比工作,申报材料提交初评单位,初评单位原则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3.终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终评,4.认定:通过终评的申报单位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5个工作日,并根据安排将工作进展上报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行业主管领域积极开展“无废细胞”建设与申报评比工作,附件:1.静安区“无废细胞”申报表2.静安区“无废细胞”评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