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项目采购合同,莲都区生猪(母猪)商业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承保,养殖场(户)承担保费的40%,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保费的60%给予补助,补助部分直接与保险公司结算,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产生补助经费102.900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01月20日至0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人:林昌俊联系电话:0578-2609719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205室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9日附件:2023年8-12月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合同保费结算清单.xls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