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顺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泰财农〔2022〕208号)、《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细则》(泰农〔2022〕334号)等精神,依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经筛选匹配,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比例或按3%年利率予以贴息补助(按孰高原则),形成拟贴息补助对象名单,并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小额信贷拟贴息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止,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科联系,联系人:陈体双,联系电话:59288789588789,附件:2023年度泰顺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小额信贷拟贴息补助明细表.docx泰顺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