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设计单位、专业甲级设计单位将工商注册、企业资质迁入我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二)资质晋增奖励1.本区施工总承包企业主项晋升为特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晋升为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本区建筑业企业增项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监理综合资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增项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监理甲级资质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本区建筑业企业在辖区内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优良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支持本区建筑业企业申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家级、省级工法,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和2万元,鼓励建设单位支持政府投资类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本区建筑业企业进行合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