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各股室、各站:为深入推进芮城县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运城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运水质监〔202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芮城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芮城县水利局2023年5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全文:芮城县水利局印发《芮城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