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评估机构:按照《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房地产管理部门组建,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结合2021年5月1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公布河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的通知》(冀建房市函〔2021〕60号)文件内容,组建衡水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经充分酝酿和认真筛选,确定衡水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为13人,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8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衡水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doc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