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县本级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1.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4.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5.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申报方式:拟申报的就业见习单位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即可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进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二、就业见习人员:(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二)申请流程: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即可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联系人:宋样平联系电话:0359-3021052附件: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pdf芮城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