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外贸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字[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组织和指导企业申报,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2024年2月1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文档报送我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明路2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周生,电话:8885847),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鹤山市科工商务局2024年1月10日附件:1.附件——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