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和惠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惠财农〔2023〕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博罗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确定由惠州市广博大种植专业合作联社、博罗县柏盛水稻专业合作社、博罗县洪湖香蔬果专业合作社、博罗县惠祥种苗专业合作社、博罗县石坝镇明顺水稻专业合作社共同组织实施,项目面积6万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对上述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反映,联系电话:0752-6208552,附件:关于印发《博罗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