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众创空间建设,根据《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临汾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临汾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19、2020、2021年度认定的现有省、市级众创空间,(附件1)二、评价内容本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为各众创空间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三、有关要求1.各众创空间将填写盖章后的临汾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并于4月3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区域科技管理部门,2.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为本次绩效评价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审核后,填写《2021年度临汾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3),未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众创空间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并于5月10日前一式三份与参评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由组织单位审核后,经认定的省、市级众创空间,四、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有福张恒艳联系电话:0357—2100895电子邮箱:lfkjjjhk@126.com附件:1.临汾市众创空间名单.xls附件:2.临汾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报告.docx附件:3.2021年度临汾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汇总表.xls临汾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