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日广元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经济工作中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重要抓手作用,年度计划投资额、年度计划形象进度以及业主、项目责任单位调整等,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条市重点项目按照加快前期、新开工、续建、竣工四个批次组织实施,争取2至3年内实现开工的项目,新开工重点项目是当年能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重点项目是上一年度已开工并继续建设的项目,竣工重点项目是当年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对存在进度滞后、未按期开工等情形的项目及时向市领导专题报告,第六章督导通报第三十一条开展“红黑榜”通报,确定“红黑榜”名单,对第四季度进入“红榜”且在前三季度未进入过“黑榜”的,对年度内“两次”及以上进入“黑榜”的进行约谈,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