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公开办〔2022〕3号各相关单位:现将《和龙市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从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深化,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第三条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保障,协调解决未诉先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市热线办负责全市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数据汇总、分析研判等具体工作,第二章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第八条建立综合分析、定期调度机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定期分析诉求办理情况,第十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未诉先办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第十三条市热线办在工作中发现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或者风险,第三章保障监督第十四条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直部门和镇(街道)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落实、社区(村)响应的责权明晰的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力量,对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打造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