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一、绩效评价基本情况2023年全县有127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绩效自评项目913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10个,二、评价项目主要绩效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对2个单位进行财政整体绩效评价以及10个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发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工作的重点,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逐步实现从项目的绩效评价向部门或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转变,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价,(三)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必须在收到绩效评价报告后,按照绩效评价报告的建议要求,我局绩效评价组将进行跟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