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嘉经规[2022]1号)和《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现开展2023年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汽车“新四化”相关企业或机构,2、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要求,3、项目实际建设、投入或发生在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材料1、《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申请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6、根据实际情况需企业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报送至各街镇,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经委汽车产业科,三、申报时间1、企业申报时间:2024年2月8日前,2、街镇报送时间:2024年2月18日下班前,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嘉定区经济委员会汽车产业科联系人:周立志张雷69989922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C207室附件1:《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pdf附件2:《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pdf附件3:政策申请表及承诺书.docx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