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日城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成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对2019年实施的城固县城区声功能区域划分调整方案再次进行了调整,城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总面积2233.27hm2,城区声环境适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标准,表1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适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夜间0康复疗养区等≤50≤401居民住宅,五、城固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结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将城固县城区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附件:城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划分方案结果图文字解读: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