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现将楚雄州推荐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可以申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2项的,其中1项应为外观设计专利,二、报送方式及时间1.楚雄州推荐项目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4.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自荐、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