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峄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回引数量本次计划回引人员50名,或父母一方、配偶为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类人员现工作单位应为区(县)级公立医院,心血管内科医师岗位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应为区级综合医院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影像医师、中医医师、康复医师、病理医师岗位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应为区级中医医院,(二)以下人员不列入人才回引范围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2、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人员,7、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有来峄工作意向且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填写《峄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面谈或考试等形式,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报名人才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体检人员,政策咨询电话:区委人才办:0632-7711539区教体局:0632-7716029区卫健局:0632-7781180报名邮箱:yichengrchy@163.com附件:峄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申请表.doc中共峄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