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号)文件要求,经我中心审核,浦北县昕桐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县粤桂物流有限公司越州大酒店、广西嘉得劳务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地址:浦北县江城街道越新路121号二楼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发放部电话:0777-8366525邮编:535300附件:2023年第7批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2023年12月27日文件下载:2023年第7批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