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福建冠豸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21号)文件,现就《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连农创委[2022]5号)中申报要求第二点项目补助内容修改如下:项目补助:①资金用途:重点支持县现代地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数字农业、品牌创建宣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产融合等方面,允许支持县现代地瓜产业园内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设备设施、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合理控制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补助的规模和比例,对单个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②资金使用监管:对下达资金满一周年仍未开工的项目,或批复立项满两年仍未完工的,由县财政局、农创园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不再安排拨付补助资金,并收回补助结余资金,所产生的资金缺口由相关实施主体自行弥补,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连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