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鹰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政策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将我市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通告如下:1、享受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2、享受条件:(1)申报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申报前缴费满一年,(2)申报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3、返还标准: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90%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返还,免申请-数据比对-审核-公示-发放,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对企业账户缺少、错误等导致不能发放的,(2)主动申请申报单位可持《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5、申报时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政策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在即日起提出申请,以上政策主要为人社部预审条件,其他类型市场主体申请时间待省厅实施文件出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