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小微企业的“急难愁盼”,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南京市本级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纾困帮扶资金不低于2亿元,可申请减免,对承租市、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放信用贷、首贷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在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