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为在孵企业提供精准化、高质量的创业服务,力争孵化器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孵化器职工人数80%以上,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服务,通过科技创新为创业和产业发展培育源源不断的科技“新种子”,2.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孵化器的服务与指导,附件:孵化器备案认定及在孵企业条件鸡西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日附件孵化器备案认定及在孵企业条件一、孵化器条件标准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在孵企业和科技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孵化器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4.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二、在孵企业条件1.企业主要研发和办公场所原则上应在本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场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