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现将修订后的《淄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淄博市财政局2022年1月10日淄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区县高质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第二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第四条奖补资金按基础性奖补、单项奖补和因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配,按以下因素和比例分配:1.按区县奖补年度签约落地转入执行阶段项目个数占全市新增签约落地项目总个数比例分配15%,2.按区县奖补年度完工转入运营项目个数占全市新增运营项目总个数比例分配15%,3.按区县奖补年度社会资本方为民营企业(参股不低于50%)累计入库项目个数占全市社会资本方为民营企业累计入库项目总个数比例分配15%,4.按区县奖补年度累计实际撬动社会资本(项目资本金和融资额之和)占全市累计实际撬动总社会资本比例分配20%,5.按区县奖补年度累计按绩效考核付费项目个数占全市累计按绩效考核付费项目总个数比例分配20%,单个区县年度奖补资金限额为100万元,第五条按单项奖补分配的资金,按基础性奖补、因素分配的资金,第六条申请奖补资金的区县,第八条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