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对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受疫情持续影响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主体)的定向支持,继续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对已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相关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湖北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方案》,灵活用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首贷中心等工作载体,三、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提供更多契合企业需求的外汇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政策,通过融资风险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联合发力,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本外币融资支持,支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业务培训、风险防范与应对、海外资信调查、外资投资指引等公共服务,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企业进行服务提供便利,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外汇局分支机构要发挥已有的金融支持外经贸企业联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