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2022第01号信息来源:住建交通局(公示期: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2年1月14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其他组织、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本公示仅为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警惕不法人员趁机进行非法活动,联系地址:成都双流区花园路118号(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邮编:610200联系电话:028-85806277(建管科)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2022年1月10日附件下载:双流区第1批公示一览表.(2022.1.10)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