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8日,参保单位要在申报时间内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2022年度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适用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单位要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低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收入高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约在2022年7月份),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全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1月28日完成此次我市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全面实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