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大厂县政府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政府引导基金情况大厂回族自治县富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由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起设立,具有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经验,优先选择配资比例高、社会募资能力强、资本运营经验丰富、有产业资源导入能力和项目储备的管理人,(二)管理团队管理人须承诺中选后1个月内开始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内设立子基金,配置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经验还应满足但不限于:1.熟悉大厂回族自治县重点产业情况及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并引入至少一家大厂回族自治县域内的科创龙头企业共同设立子基金,2.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等类似情况的管理人不予受理,一式5份)邮寄至大厂回族自治县富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26号四合院,申报管理人应按申报材料样本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大厂回族自治县富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履行其内部决策流程,大厂回族自治县富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将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拟合作机构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最终确定大厂回族自治县富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方案和子基金管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富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23年9月13日附件一: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申报登记表.docx附件二: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遴选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