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启动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请,企业直接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报告,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对提出申请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盐湖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确定县级龙头企业,三、申报材料(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四)企业的信用等级情况由人民银行出具信用报告,(六)乡镇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情况证明,由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股组织相关人员,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确定、公示后,(二)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于2023年6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农业产业股,六、申报期限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联系人:郝印弟、关锦涛联系电话:2360191电子邮箱:ycnwcyhbgs@126.com附件:1.封面.doc2.目录.doc3.盐湖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