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河津市市场主体倍增“十大平台”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十大平台”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三)着力软硬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招投中心、住建局、财政局)(四)加快数字产业发展,量身打造支持特色产业镇发展的政策措施,把特色产业镇打造成经济增长新亮点、产业升级新载体、城乡统筹新平台,责任单位:工科局、人社局、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农业农村局、开发区)(七)打造乡村电商小镇,推动乡村电商物流快速发展依托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围绕乡村电商小镇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定位,责任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能源局、财政局、开发区)(九)大力发展新型农业,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利局、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十)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四、措施保障(一)制定方案抓工作规范全市要把“十大平台”建设作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重要抓手,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平台建设行动方案,(四)考核激励抓工作落实将“十大平台”建设纳入对各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津市市场主体倍增“十大平台”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