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三年五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9号)、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晋中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函〔2019〕24号)要求,2023年祁县安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现面向祁县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一、企事业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1、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意愿和能力,并为见习人员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期限,2、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3、能够为就业见习人员按规定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能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85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见习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标准:就业见习服务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三、见习单位需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