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药茶企业和合作社:依据市农计财发【2021】14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建设药茶加工生产线资金为90万元,请各乡镇配合征集,有意愿申请项目的药茶企业和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交项目实施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和合作社简介,2.项目实施方案(盖章),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211室,逾期将不予办理,(资金计划文件见附件)联系人:王生伟联系电话:0354-5868140附件: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平遥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