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9号令)第三条规定,经过区农业农村局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拟对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现于申请地向社会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若无异议,将按照公示内容颁发养殖证,公示期为10天(2022年4月3日-2022年4月12日),投诉电话:0411-83114846附:拟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滩涂登记表2022年4月3日拟发鑫玉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滩涂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