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省工信厅有关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快开展申报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工作,一、申报要求(一)重点“小巨人”企业认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4.还应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的判断条件为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每年均不低于4%,“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的判断条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挂牌的计划,(三)对于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更名的“小巨人”企业,还需向省厅报送企业简单更名材料,如经审核企业不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四)企业需如实客观填写“企业目标表”,二、申报资料要求请企业参照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三、其它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