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基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杭锦旗大数据中心、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申请的见习补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信反映,对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见习单位按补贴内容领取补贴资金,附件: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监督、投诉电话:0477-6639456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名称补贴标准人数金额(元)备注杭锦旗大数据中心990元/月25940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990元/月642570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