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83号)和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3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作为我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海丰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三)有海丰县市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或涉农服务企业等,对示范技术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示范任务的基地,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材料包括:①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择优遴选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为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结果在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5日,五、材料报送各申报主体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附件:海丰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联系人:钟一帆,联系电话:0660-6626054)海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