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2023年社会申报第三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实名向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彭语涵联系电话:0755-29998087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大楼916室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附件:1.2023年度第三批社会申报项目资助项目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