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12-04
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成都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应报经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批准,应经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批准,市属粮食储备企业于每年9月20日前提出分品种、分库点的下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建议报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进行调整,应报经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批准,应报经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批准,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应进行空仓(罐)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报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并抄送承储企业,承储企业依据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下达的粮油轮换计划文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第二十一条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建议,第二十三条市级储备粮入库验收检验费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给予保障,第六章违规责任第二十四条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和监督职责的,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发改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更多精选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2023-12-04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