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2号)规定,我局开展了广州市南沙区建筑业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核、评审小组审议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2022年南沙区建筑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第二批)公示名单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