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审核,拟对以下2家企业吸纳8名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拨付吸纳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就业补贴,每人补贴1000元,补贴金额共计8000元,现将拟享受此项补贴的企业及脱贫劳动力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对2023年袁州区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致电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再就业股0795-3588580,袁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4日附件:2023年袁州区第二批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就业补贴资金拨付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