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业企业在深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3.大力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对工业企业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分档给予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积极引导企业绿色化改造,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四、优化工作实施机制16.树立技术改造新理念,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支持、平台建设、示范奖励等各类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