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科技关于2023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或领军企业科研人员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现将申报2023年度云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科技特派员的科研人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或领军企业中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技术特长的在职科技人员,对我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为科技特派员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三、申报程序(一)需求上报企业结合实际提出科技特派员岗位需求,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研究提出科技特派员需求岗位,三、有关要求(一)请各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中小微企业准确提出岗位需求,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领军企业精准选派科研人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报,(三)申报企业填写《云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征集表》报属地县(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附件1.云南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需求征集表][附件2.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此页无正文)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